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電機系學生校外實習公告
電機系學生校外實習錄取須知
一、畢業學分確認:已接獲實習錄取通知的同學,需到系辦公室確認畢業學分事宜。
二、學生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:同學請於115/1/9前至系辦完成確認簽名。
*校外實習合約書由系辦公室協助簽署。
三、課程輔導:統一在次學期開學當週加選課程,每一位實習生系辦統一加選主系選修【校外實習】。
*同學如有加選院選修【工廠實務】之需求,須提交課務組加退選單。
四、低修說明:本學期修課完成符合畢業條件者,於成績公佈後進行低修申請,開學第一週截止。
五、家長同意書:開學前請繳交(或掛號寄件)家長同意書,由系辦助理與家長確認後,始可加選實習課程。
掛號寄件地址: 360302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電機系辦公室林小姐收(037382468)
六、校外實習課程評分方式:主管考評表50%、校外實習期末報告50%。
*校外實習期末報告電子檔,統一於第16週開始繳交,收件至第18週截止。屆時由系辦統一公告報告格式,並請同學完成課程評量調查問卷。
七、實習前教育訓練,請點選網址連結教務處教學發中心教育訓練課程規定。(未完成者無法參加實習)
如有問題可至系辦公室找林助理或電洽0373824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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